墨西哥城。 墨西哥外交部多边事务和人权事务副部长恩里克·奥乔亚(Enrique Ochoa)表示,联合国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Committee on Enforced Disappearances, CDF)的职责是监督《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的执行情况,“而非对其进行重新解释”。
针对该委员会近期发布的报告,以及主席胡安·巴勃罗·阿尔班(Juan Pablo Albán)的公开回应,奥乔亚强调,这份报告“仅反映10名独立专家的立场,不代表联合国整体或其主要机构(如大会、安理会或秘书长)的官方意见”。
他指出,CDF的10名成员由78个缔约国选举产生,而这些国家数量“不足联合国成员国总数的一半”。不过他未说明,其余未批准该公约的国家并不受其约束。
周一晚间,奥乔亚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信息,援引多项国际公约条款,说明CDF无权对公约作出新的解释。
他引用《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第2条:“‘强迫失踪’是指由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组织实施的逮捕、拘留、绑架或其他形式的自由剥夺行为,随后拒绝承认这种剥夺行为,或隐瞒失踪者下落,使其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他还提到《罗马规约》第7条:“‘危害人类罪’是指在针对平民的广泛或系统性攻击中实施的以下任何行为,且攻击者明知这一情况。”
该规约进一步明确,就强迫失踪而言,“‘逮捕、拘留或绑架个人’是指由国家或政治组织在其授权、支持或默许下实施的此类行为,随后拒绝承认这种自由剥夺行为,或拒绝提供有关这些人下落的信息,目的是使这些人长期处于法律保护之外。”
📍 背景:联合国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CDF)是根据《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设立的独立监督机构,负责审查缔约国履行公约义务的情况。该委员会由10名无任所的独立专家组成,任期四年。
👤 人物:恩里克·奥乔亚(Enrique Ochoa),墨西哥外交部多边事务和人权事务副部长,长期负责国际人权事务,代表墨西哥参与多项联合国人权机制。
🏛️ 机构:《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于2006年通过,2010年生效,目前已有90多个国家批准。墨西哥于2010年签署,2012年批准。
💡 解读:“重新解释”指对国际公约条款作出超出原意的新解读。墨西哥政府强调,此类解释权属于缔约国大会,而非监督委员会。
墨西哥华人网(mxhuaren.com)新闻总社提示:本次事件涉及国际人权机制的解释权争议,对在墨华人无直接影响。但若涉及人身安全或法律纠纷,建议及时联系中国驻墨西哥使馆或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保持对官方渠道信息的关注,避免误信非权威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