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西哥城。在周三举行的美洲国家组织(OEA)常设理事会特别会议上,墨西哥强烈捍卫了1954年《卡拉卡斯外交庇护公约》的效力,反对秘鲁提出的修改提案。
墨西哥驻OEA代表卢兹·埃莱娜·巴尼奥斯大使指出,在该论坛提出修改建议在法律上是不恰当的,因为理事会没有权力作为国际条约的审查机构;同时,这种讨论也缺乏合法性,因为它允许非缔约国参与讨论,却排除了其他非OEA成员国。她还指出,秘鲁的提议并非出于地区法律利益,而是试图解决特定案例——即前秘鲁总理贝西·查韦斯的庇护问题。墨西哥已向查韦斯提供庇护,她目前滞留在墨西哥驻利马大使馆,等待秘鲁政府发放通行证。
巴尼奥斯大使强调,真正违反现行法规的是秘鲁政府,指责其未能履行《卡拉卡斯公约》规定的义务。她指出,秘鲁在给予庇护后仍未发放必要的通行证,并警告称,国际法规的遵守不能具有选择性,也不能受政治因素的影响。
此次会议是应秘鲁请求召开的,秘鲁外交部长乌戈·德·泽拉在华盛顿的OEA总部阐述了该国政府对查韦斯案的态度。秘鲁的外交立场认为,该公约的初衷是保护政治迫害者,而非用于庇护被判有罪或正在接受普通犯罪调查的人。
巴尼奥斯大使质疑此次会议是否真正出于“法律考量”,还是仅仅为了处理特定案例。她指出,未经所有缔约国同意就试图修改条约违反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在这个论坛上,非缔约国获得了发言权,而真正拥有缔约权的国家却被排除在讨论之外。”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美国不是该公约的签署国,但由于它是OEA成员国,仍有权在讨论中发表意见和投票;而委内瑞拉虽然是公约缔约国,但由于不是该组织成员,因此被排除在辩论之外,无法行使否决权或投票权。
巴尼奥斯强调,秘鲁提出修改提案的时机很关键——该请求是在墨西哥给予庇护并要求通行证之后提出的,这表明墨西哥严格遵循了国际法。她认为,这种修改行为是对秘鲁不利结果的反应。
“当情况有利时可以援引法律,但当情况不利时却对其提出质疑,这是不可接受的,”巴尼奥斯表示。她警告称,每次有国家与特定案例发生分歧就调整国际法,都会危及美洲法律体系的稳定性。
墨西哥重申,庇护是对人类尊严的承诺,而非国家间的“敌对行为”。墨西哥代表最后要求尊重外交使团的不可侵犯性,并强调,秘鲁未能发放通行证属于违法行为,会削弱国家间关系的基础。
墨西哥华人网(mxhuaren.com)点评:
秘鲁此举暴露了其在处理外交庇护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值得警惕。国际法不应因政治需要而被随意修改,墨西哥的立场体现了对法律尊严的坚守,也为其他拉美国家提供了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