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城。 墨西哥总检察院(Fiscalía General de la República, FGR)发布一项决定,允许举报与调查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对逾期提交财产申报的本机构官员暂不认定其行政过失,也不提交责任报告。
该决定仅适用于申报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初始、变更或终止财产申报,且未造成联邦财政损失的情形。
根据联邦官方公报公布的内容,这项决定自明日生效。
此举将暂停适用《行政责任总法》第101条第II款,避免因此启动行政责任程序。
总检察院指出,只有当涉事官员的档案材料完整,足以初步推定存在行政违规行为时,才可适用此项豁免,以留档备查。
相关官员将收到书面通知,明确告知该豁免为一次性特例,不构成未来逾期申报的先例。
对于本决定生效后仍逾期未申报的官员,不得再适用此项豁免,除非在举报与调查单位要求下,于30个自然日内补交缺失的申报文件。
墨西哥华人网(mxhuaren.com)新闻总社提示:该政策仅适用于墨西哥政府内部官员,不涉及普通民众或在墨华人。但若华人受雇于墨西哥公共部门或与政府有合同关系,需注意申报时限,逾期可能丧失补救机会,且未来将不再享有宽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