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克劳迪娅·谢因鲍姆(Claudia Sheinbaum)并不想独自上任,她希望所有女性都能与她一同参与政府工作,而她正在实现这一目标。无需赘述她的内阁成员构成,也不必详细说明如今女性在各级政府中所承担的关键职责。这不仅仅是个人意志的成果(尽管这种意志非常重要),更是女性运动长期抗争与坚持的成果。
然而,正如最近针对总统本人的虐待事件所显示的那样,性别歧视依然存在。用葛兰西的话来说:仅仅前线的性别歧视势力被击败还不够,性别歧视的文化仍然潜伏在日常生活的各种“战壕”和“堡垒”中。
不仅存在街头施虐者和骚扰者,还有那些穿着正装、拥有大学学位、在政府办公室工作的人——他们凭借职位或任命获得权力,而他们的受害者正是那些新上任的女性官员。
有一个值得推广的例子:一位在省级电力公司(Comisión Federal de Electricidad,简称 CFE)工作的工程师长期受到同事的骚扰。经过深思熟虑并咨询后,她向内部监督机构提出了投诉。该机构立即派员调查此事,并依法、公正地解雇了这名施虐者。
值得注意的是,电力公司的总经理以及该部门所属的能源部(Secretaría de Energía)的部长都是女性。不过,女性担任这些职位并不应成为保障女性平等的充分条件,因为法律已经保障了女性免受暴力的权利,无论她们在哪个部门工作。
但现实并非如此:无论是在地方政府还是联邦政府,职场暴力和性暴力事件依然频发。虽然改变需要时间,但如果能及时发现制度漏洞、法律空白或导致有罪不罚的现象,变革进程就能加快。
首先,处理职场骚扰和虐待投诉的第一环节往往是部门内部的监督机构。然而,这些机构往往缺乏性别意识,导致受害者再次受到伤害,行政程序繁琐漫长,受害者往往仍不得不在施虐者所在的办公室工作。这对受害者来说是一条漫长而艰难的道路。
其次,某些部门认为只有当职位存在等级差异时才会发生骚扰(即受害者职位低于施虐者),但实际情况并非总是如此。在许多情况下,职位和职责是对等的;此外,某些因素(尤其是在司法机构中)也会让施虐者拥有实际权力。
第三个问题是法律上的空白:虽然《联邦刑法》将性虐待和骚扰行为定为犯罪,但骚扰本身并未被明确列为犯罪。根据《女性免受暴力法案》(Ley Federal de Protección contra la Violencia)第13条:“性骚扰是一种暴力行为,即使不存在隶属关系,施虐者也会滥用权力,使受害者陷入无助和危险境地。”
因此,大多数遭受性骚扰的公职人员(尤其是女性)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投诉。由于缺乏犯罪认定,他们往往无法获得应有的惩罚,从而导致有罪不罚的现象。立法机关亟需将性骚扰纳入《联邦刑法》。
此外,司法系统也存在问题:并非所有法官都具备性别意识。有时,受害者甚至需要证明施虐者“带有淫秽意图地触碰了自己”。
2024年10月1日的这一重要举措必须真正惠及所有新上任的女性官员。正如新自由主义体制正在被逐步废除一样,我们也必须消除日常生活中隐藏的性别歧视和暴力机制。这不仅是妇女事务部(Secretaría de Bienestar)的责任,也是联邦立法者的当务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