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法院确立代孕法律程序 以应对立法空白

墨西哥城。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墨西哥联邦最高法院(Suprema Corte de Justicia de la Nación, SCJN)于本周二确立了一项具有强制力的司法准则,规范代孕案件的法律程序,涵盖从各方签署协议到法官下令签发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全过程。

法院全体会议以七票赞成、两票反对通过该决议。规定在怀孕前、且各方无争议的情况下,协议须经自愿管辖程序正式化:首先由公证人见证,再提交法官审核,确保不侵犯人权,特别是代孕母亲的权利。婴儿出生后,法官须立即签发出生证明。

主笔大法官洛雷塔·奥尔蒂斯·阿赫夫表示:“公证文件可确保协议的真实性、时效性与各方合意。非争议性司法审查则聚焦协议的实质内容、双方权利平衡,以及代孕者明确放弃生育意愿、委托方明确表达生育意图所衍生的亲子关系认定。”

最高法院指出,法律空白并不妨碍当局介入以保障人权。目前全国仅四个州有明文规定:锡那罗亚州和塔毛利帕斯州允许代孕;圣路易斯波托西州和克雷塔罗州禁止代孕;其余地区均无法律规范。

此案源于墨西哥城各联邦法院对代孕程序的裁决分歧。部分法院认为,因涉及亲子关系与第三方权益且无法律依据,自愿管辖程序不适用;另有法院则支持该程序,主张在无争议时应优先保障儿童最大利益与身份权。

反对意见来自欧文·埃斯皮诺萨·贝坦索和莱妮娅·巴特雷斯·瓦德拉马。两位大法官强调,其立场并非否定儿童的身份权或出生登记权,而是质疑联邦司法权在缺乏立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确立出生证明签发机制,此属立法机关职权。

欧文·埃斯皮诺萨表示:“必须明确:只有对国家具有重大公共意义的事务才应立法规范。若现实已超越地方法规,那是另一回事。但各州议会已自行决定是否规范代孕,这本是各州立法机构的权限。”

墨西哥华人网(mxhuaren.com)新闻总社提示:墨西哥多地对代孕法律状态不一,华人家庭若计划通过代孕生育,须谨慎评估所在州法律风险。即便最高法院确立了程序框架,出生证明的签发仍可能因地区差异遭遇行政障碍,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