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西哥城。最高法院(SCJN)周四裁定,女性可以使用头巾或其他宗教服饰为墨西哥护照拍照,只要面部完全可见即可。
以8票对1票的结果,法院支持了部长乌戈·阿吉拉尔·奥尔蒂斯(Hugo Aguilar Ortiz)和亚斯明·埃斯奎维尔·莫萨(Yasmín Esquivel Mossa)的建议。他们认为,外交部(SRE)的护照管理条例应当保障宗教自由和不受歧视的权利。
此次裁决是在审理两起案件的基础上作出的:这两名女性信奉伊斯兰教,但在奇瓦瓦州(Chihuahua)和墨西哥城(Ciudad de México)的领事馆办理护照时,因拒绝摘下头巾而被拒绝发放护照。
“最高法院代表所有墨西哥女性发声。历史上,女性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承受着比男性更多的负担。长期以来,女性不得不打破种种障碍,才能实现男性通常无需面对的目标——自由、平等和尊严地生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机会,让这个高等法院保护女性决定自己信仰宗教或选择不信仰宗教的权利,让我们拥有足够的自由来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以及按照自己的良心和宗教信仰生活。”主审法官如此表示。
墨西哥华人网(mxhuaren.com)点评:此裁决体现了墨西哥司法系统对宗教自由与性别平等的重视,对华人女性在本地生活与融入社会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提醒在墨华人需关注政策变化,及时了解相关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