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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米尼加共和国,法院可审理“黄金养老金”改革申诉并提供法律救济

墨西哥城。司法行政机构在《联邦官方公报》(DOF)的晚间版上公布了相关协议,该协议授权墨西哥城的第1、第15和第16行政区法院以及第一巡回区的第12行政法庭审理针对限制退休人员和公务员‘黄金养老金’改革措施的救济申请。

修订案规定,任何由公共资金支付的养老金或退休金不得超过联邦行政官员薪酬的50%。

文件指出,这些机构的管辖范围包括所有正在审理或待处理的间接救济申请,但不包括那些因无人提出异议而已经裁决终结的案件。

为便于处理待处理或待提交的救济申请,以及根据本协议或针对相同行为的任何其他救济申请,第一巡回区的第12行政法庭被授权处理这些案件,因为根据司法统计总局的规定,它是处理此类案件的最晚管辖机构。

未被授权的行政区法院和巡回法庭必须识别与修改宪法第127条相关的待处理案件,并在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提交给墨西哥城相应的行政区法院或行政法庭的联合办公室,以便这些办公室将这些案件在有权处理的机构之间进行随机分配。

被授权的司法机构必须继续处理并解决收到的案件,直至其最终归档。

其他机构只需按照规定进行案件移交,无需继续进行案件实质性的审理。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与相关法令有关的救济申请必须提交给墨西哥城的行政区法院联合办公室。

如果某个救济申请被非相关办公室收到,该办公室应立即将其转交给墨西哥城的相应办公室进行处理,无需先转交给其他司法机构。

司法行政总局将负责协调被授权机构之间的案件分配,以平衡工作负荷。

如果工作负荷需要,司法机构创建与监督委员会可以制定相应的平衡措施。

司法机构创建与监督委员会将根据行政机构创建与监督秘书处的提议,解决与本协议解释相关的咨询问题。

本协议自司法行政机构全体会议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