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亚里特州特皮克(Tepic, Nayarit): 纳亚里特州议会通过了加重对施暴者的刑罚的法案,该提案由州长米格尔·安赫尔·纳瓦罗·金特罗(Miguel Ángel Navarro Quintero)提出,旨在为女孩、青少年、成年女性及老年女性伸张正义。为此,该州修改了《刑法典》中有关强奸和家庭暴力的条款。
根据新修订的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者将被判处4至9年监禁,并处以超过6万比索(60,000 pesos)的罚款;施暴者还可能失去监护权或抚养权。如果暴力行为是基于性别歧视针对女性实施的,刑罚将增加到5至11年监禁。
对于强奸罪,根据新法律,一般情况下的刑罚为15至25年监禁,情节严重时则为20至35年监禁。
对《刑法典》第293条、第294条和第311条的修改还规定,受害者有权发表意见,施暴者将受到严厉惩罚,从而保护女性、女孩、儿童和青少年,预防类似犯罪的发生。
在同一天,立法者还投票同意将这项修订法案提交给联邦议会(Congreso de la Unión),以修改《国家刑事诉讼法典》中关于简化诉讼程序的相关条款。
这一提案旨在加强司法体系,确保受害者能够真正获得司法救济,并使刑罚与犯罪行为相称,特别是保护女性免受暴力侵害。
墨西哥华人网(mxhuaren.com)点评:纳亚里特州此举体现了对女性权益的重视,但实际执行效果仍需观察。法律完善是第一步,如何保障受害者权益、打击犯罪,才是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