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全体议员一致通过了对《联邦刑法典》的修订,明确将性骚扰(acoso sexual)和跟踪(perseguir)列为刑事犯罪,可判处监禁。
这项修订以440票赞成获得通过,现已提交至共和国参议院审议。
改革后,《刑法典》第十五章名称改为“性骚扰、性虐待、强奸和侵犯”。法律明确,凡以淫秽目的,通过任何方式反复骚扰或恐吓他人,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尊严受损或生活严重干扰者,将被判处1至3年监禁,并处最高600天罚款。
若犯罪者为公职人员(funcionario público),并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上述行为,除上述处罚外,还将被立即解职,并可能被禁止在未来一年内担任任何公职。
同时,第十八章名称修订为“跟踪、威胁和非法讨债”。对未经同意、非法监视、跟踪、接近或接触他人,实施恐吓或侵犯隐私者,处以2至4年监禁和最高400天罚款。若受害者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或处于弱势群体,或涉及持续性监视,刑罚将加重一半。
同日,众议院还通过了对《行政责任法》的补充条款,规定公职人员若以性行为、言语或肢体动作伤害他人,或利用职权反复进行性骚扰、侮辱、贬低,均构成违法,须承担行政责任。
📍 背景:墨西哥联邦刑法典是全国统一适用的刑事法律体系,由联邦议会修订,适用于所有州份,不因地方而异。
👤 人物:文中未提及具体官员姓名,但“公职人员”涵盖所有政府雇员,包括警察、税务人员、教育系统职员等。
🏛️ 机构:墨西哥参议院是联邦立法机构的上院,负责审议众议院通过的法案,可批准、修改或否决。
💡 解读:“600天罚款”是墨西哥特有计算方式,按日计罚,实际金额由法官根据收入水平裁定,非固定数额。
墨西哥华人网(mxhuaren.com)新闻总社提示:新法明确将跟踪与性骚扰入刑,对在墨华人尤其是女性、独居者构成重要法律保护。建议留意自身安全,遭遇骚扰时保留证据并报警,可向华人社区组织寻求法律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