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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选举委员会(SCJN)宣布允许将候选人的照片印在选票上。

墨西哥:最高法院(SCJN)以五票对四票的结果,首次批准在选票上刊登候选人照片的提案。

在辩论中,部长玛丽亚·埃斯特拉·里奥斯·冈萨雷斯批评这一措施,认为这属于宣传行为,会引发不公平,并使竞选活动变得肤浅化;她将这种做法比作《名人之家》(La Casa de los Famosos)这样的真人秀节目。

这一讨论源于部长乔瓦尼·菲格罗亚·梅希亚(Giovanni Figueroa Mejía)提出的议案。该议案旨在解决莫雷纳党(Morena)、劳动党(Partido del Trabajo)和公民运动(Movimiento Ciudadano)针对7月8日科阿韦拉州(Coahuila)选举法改革提出的多项违宪诉讼。这些改革调整了联盟组建、选举公平性及比例代表制的相关规则。

尽管各政党提出反对,法院仍批准了第203条第3款N项的规定,允许在选票上刊登候选人照片。

“将候选人的形象与竞选活动联系起来并不会产生负面影响或宣传效果。相反,如果一个人的竞选活动确实能够说服他人投票,那么为他们提供更多信息来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选择,难道不是件好事吗?”提案者这样认为。

菲格罗亚的观点遭到四位部长的反对:欧文·埃斯皮诺萨·贝坦佐(Irving Espinosa Betanzo)、玛丽亚·埃斯特拉·里奥斯·冈萨雷斯(María Estela Ríos González)、萨拉·艾琳·埃雷里亚斯·格拉(Sara Irene Herrerías Guerra)和莱尼亚·巴特雷斯·瓜达拉玛(Lenia Batres Guadarrama)。后者认为,在选票上使用候选人照片会破坏竞选的公平性,因为这些照片无法反映候选人的理念或政策主张,反而会引发偏见并转移公众对政治议题的关注。

里奥斯·冈萨雷斯强调:“投票应当关注政党及其政治纲领,而不是个人。”

她进一步指出:“将投票行为比作真人秀是错误的。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关注政治纲领和政党,而不是个人。”

法院分别对各项条款进行了表决。部分法官支持各政党的观点,认为科阿韦拉州议会侵犯了联邦议会在选举事务上的管辖权。

法院裁定第18条第1款F项无效,因为该条款规定使用“实际投出的选票总数”来计算选举结果中的过剩或不足代表情况,但这种计算方式无法确保选票的真实性,从而扭曲了比例代表制的公平性。

同样,第76条第1款也被认定为无效,因为只有联邦议会才有权根据法院的先例来规定联盟组建的相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