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西哥城。共和国总检察长办公室(FGR)通过锡那罗亚州的地区控制特别检察机构(FECOR),从法官那里获得了针对七人的有罪判决,这些人因携带火器以及持有军队专用弹药和弹匣而负有责任。
根据2024年10月的调查结果,由于库利亚坎-马萨特兰高速公路135+600公里处发生的暴力事件,安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协助国民警卫队(GN)在这些人的卡车上将其抓获,当场缴获了五支火器、一个榴弹发射器、41个弹匣、714发不同口径的子弹、三件战术背心以及四部手机。
联邦检察院(MPF)提供了必要的证据,并通过简化程序从法官那里获得了判决:赫苏斯·埃拉迪奥·雷耶斯·罗曼(Jesús Eladio Reyes Román)、古斯塔沃·阿隆索·萨苏埃塔·萨苏埃塔(Gustavo Alonso Zazueta Zazueta)、罗道夫·巴拉哈斯·乌里亚斯(Rodolfo Barajas Urías)、路易斯·费尔南多·布埃尔纳·卡德纳斯(Luis Fernando Buelna Cárdenas)和阿图罗·塞拉诺·弗洛雷斯(Arturo Serrano Flores)被判处10年8个月的监禁;而伊萨亚斯·马丁内斯·阿贝利诺(Isaías Martínez Abelino)和伊格纳西奥·马丁内斯·戈麦斯(Ignacio Martínez Gómez)则被判处10年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