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西哥城。 美洲人权法院(Coridh)裁定墨西哥政府应对2007年2月发生在韦拉克鲁斯州(Veracruz)宗戈利卡地区(Zongolica)的埃内斯蒂娜·阿森西奥·罗萨里奥(Ernestina Ascencio Rosario)的“性侵犯、酷刑和死亡”事件负责。根据判决书,这些事件发生在费利佩·卡尔德龙(Felipe Calderón)执政期间(2006-2012年),且发生在他执政第一年发起的所谓“反毒品战争”背景下。
当时,前总统卡尔德龙将她的死亡归因于“慢性胃炎”。当时由何塞·路易斯·索贝拉内斯(José Luis Sobrino)领导的全国人权委员会表示,她的死因与联邦政府的调查结果一致。
美洲人权法院指出,调查在尚未穷尽所有可能线索的情况下就被“过早”终止;调查过程中没有采用“跨性别视角”(尤其是考虑到受害者是一位年长的原住民女性),也没有纳入性别因素。
判决书指出,当局未能“尽职调查”这些违法行为,也未确保受害者子女能够平等地获得司法救济;此外,由于缺乏及时和适当的医疗护理,这位73岁的纳瓦特尔族女性(Nahua)最终不幸身亡。
国际法庭认定,埃内斯蒂娜·阿森西奥于2007年2月25日在卡尔德龙发起的反毒品战争中遭到墨西哥军队的强奸。
事发时,她的亲属在韦拉克鲁斯州(Veracruz)第26军区(26th Military Zone)第63步兵营(63rd Infantry Battalion)附近发现了她受伤的遗体。埃内斯蒂娜用纳瓦特尔语(Nahuatl)对女儿说:“士兵们袭击了我。”她在遭受袭击两天后去世。
该判决具有最终性和不可撤销性,墨西哥政府必须予以执行。法院还裁定,墨西哥政府侵犯了受害者的人权,包括生命权、身体完整权、健康权、不受歧视的权利,以及获得司法救济、真相和司法保护的权利(这些权利均载于国际条约)。
墨西哥政府方面派出了包括驻哥斯达黎加大使维克托·桑切斯·科林(Víctor Sánchez Colín)和外交部国际诉讼案件主管罗莎琳达·萨利纳斯(Rosalinda Salinas)在内的代表参加法庭程序;受害者的法定代理人也出席了会议。
针对这起案件(《拉霍尔纳达报》曾对此进行过广泛报道),美洲人权法院副院长罗德里戈·穆德罗维奇(Rodrigo Mudrovich)表示,作为赔偿措施,法院要求墨西哥政府在合理时间内对埃内斯蒂娜的性侵犯、酷刑和死亡事件展开彻底、认真的刑事调查,以查明并惩处责任人。
法院还要求墨西哥政府公开承认其责任,并为受害者的子女提供适当的医疗、心理、精神治疗以及文化与语言支持。
墨西哥政府有自今天起的一年时间来提交关于执行判决情况的报告。法院表示将监督判决的全面执行,并在政府完全履行判决要求后宣布案件结案。
墨西哥华人网(mxhuaren.com)点评:
这起案件揭示了墨西哥在反毒品战争中对人权的严重忽视,尤其对原住民女性的保护不足。政府需正视历史责任,切实保障受害者权益,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