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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定保护拉古内拉含水层措施有效

托雷翁,科阿韦拉州。 第八巡回法院的第一个刑事和行政事务合议庭确认了保护拉古内拉地区主要含水层的判决,并驳回了29家国家水资源特许经营公司提出的上诉。这些公司试图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

根据这一决定,法院认为特许经营公司提出的复审请求不成立。他们声称自己应作为第三方利益相关者参与此次诉讼,但法院并未将其纳入诉讼程序。他们的目的是让诉讼程序重新开始,从而废除保护含水层的决议。

现已获得批准的最高法院决议规定,当局有义务采取措施恢复和保护拉古内拉地区的含水层。这一地下水资源对当地饮用水供应、农业和工业活动以及该地区的环境平衡至关重要。

该决议是在法官玛丽亚·瓜达卢佩·卡兰萨·加林多(María Guadalupe Carranza Galindo)和玛格达·玛丽亚·伊莎贝尔·科博斯·莱尔马(Magda María Isabel Cobos Lerma)的支持下通过的,她们主张维持法院的判决。法官劳尔·恩里克·罗梅罗·布尔内斯(Raúl Enrique Romero Bulnes)则提出了撤销该判决的提案。

在整个司法过程中,学者、水资源专家以及该地区的市民都表达了支持这一判决的立场。有两千多人提交了书面文件,要求维持该判决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