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SCJN拒绝在未成年人性侵案调查中采用“创伤视角”

墨西哥城:墨西哥最高法院(SCJN)周三在全体会议上决定,不采纳司法部长玛丽亚·埃斯特拉·里奥斯·冈萨雷斯(María Estrada Ríos González)提出的“创伤视角”作为处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新司法标准。

这一提议源于一起具体案件:一名男子因强奸11岁女儿被判处17年6个月监禁,他申请让女儿重新作证,理由是原录音质量太差、听不清。法院最终未批准该申请。提案方认为,强迫儿童重复陈述证词会造成二次伤害,建议法官在审理时优先考虑受害者的心理状态,而非拘泥于程序形式。

但多数法官认为,现行司法体系已充分纳入性别与儿童权益保护机制,而该提案并未提供可操作的具体流程或评估标准,难以落地执行。

“任何新司法方法都必须有清晰的步骤、客观指标和操作规范。目前这个提议仍停留在理念层面,实际应用中容易引发混乱,”法官乔瓦尼·菲格罗亚(Giovanni Figueroa)表示。

提案人称,“创伤视角”参考了国际人权实践,尤其援引美洲人权法院在“安古洛·洛萨达诉玻利维亚案”中的观点,强调性暴力对儿童造成的身心伤害需被特别关注。但她也承认,这一概念尚未成为正式法律原则。

对此,法官洛雷塔·奥尔蒂斯·阿尔夫(Loreta Ortiz Alf)指出,美洲人权法院从未设立过名为“创伤视角”的司法方法,仅确认性暴力可能引发创伤后果;而墨西哥现有针对儿童与性暴力的调查程序已足够成熟,该视角只能作为辅助参考,不能作为判决依据。

📍 背景:墨西哥最高法院(SCJN)是该国最高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宪法、审理联邦案件及监督下级法院,其裁决具最终法律效力。

👤 人物:玛丽亚·埃斯特拉·里奥斯·冈萨雷斯是墨西哥司法部长,主管全国司法政策与法律改革,曾任联邦检察官。

🏛️ 机构:美洲人权法院是泛美体系下的司法机构,负责审理成员国违反《美洲人权公约》的案件,其判决对成员国具约束力。

💡 解读:“创伤视角”指在司法程序中优先考虑受害者心理状态,避免重复询问或公开质询造成二次伤害,常用于儿童性侵案件。

墨西哥华人网(mxhuaren.com)新闻总社提示:在墨遇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司法程序仍以现行法律为准,家属应配合警方取证,避免自行要求孩子重复陈述。如需法律援助,可联系当地华人法律援助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