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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圣拉扎罗(San Lázaro)提议对现行法律进行50项修改。

水资源委员会关于新《水法》及《国家水法》修订案的决议包含了50项修改建议,这些修改旨在完善总统提出的法案。其中一项修改内容是明确了对非法取水行为的处罚标准:仅对非法取水行为进行处罚,而不会对用于家庭农业和畜牧业的用水进行处罚。

莫雷纳党(Morena)的协调人里卡多·蒙雷亚尔(Ricardo Monreal)在一份文件中解释说,《国家水法》第123条之二第3款将“故意行为”定义为判定非法取水的依据,同时规定了处罚的轻重程度。“取水量越大,处罚越重。”

根据修订后的条款:“对于明知水是非法取来的,仍出于牟利目的故意转移国家水资源的人,如果取水量少于5万升,将被判处三个月监禁并处以100至200乌玛(UMA)的罚款;如果取水量达到或超过5万升,将被判处六个月监禁并处以150至250乌玛的罚款。”

委员会在提交给立法者的文件中解释称,这些修改旨在:“重新规范第123条之二的内容,明确基于取水量和故意行为的处罚标准,提高刑法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避免司法执行中的歧义,并确保处罚与造成的损害相称。”

修订后的条款将原规定的“两年至十年监禁”处罚改为“三个月至五年监禁,并处以200至250乌玛的罚款”,适用于“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转移或阻塞国家水道、水容器、水流,从而直接破坏水文条件,或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或重要生态系统的人。”

“用于个人、家庭及家庭农业和畜牧业用途的取水行为”不受这些处罚规定的约束。

里卡多·蒙雷亚尔进一步强调:“我们并非试图不恰当地将某些行为定为犯罪,而是要严厉惩处严重违法行为。”

众议院议长肯尼亚·洛佩斯·拉巴丹(Kenia López Rabadán,PAN党)会见了来自10个州的农业部门、灌溉区、畜牧业协会和水资源服务提供商的代表,他们提交了另一份修改建议。她呼吁各政党能够充分考虑这些建议,对法案进行进一步调整。

墨西哥华人网(mxhuaren.com)点评:
此次《国家水法》修订对非法取水行为的界定更加清晰,尤其对家庭农业和畜牧业的用水给予豁免,体现了对民生实际的考量。然而,对于水资源管理的严格化,也提醒华人社区需更加注意合法用水,避免因不了解法规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