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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确认针对跨洋列车司机、列车长及调度员的调查证据(FGR)

墨西哥城。负责此案的法官迪亚娜·伊莎贝尔·伊文斯·克鲁兹认可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FGR)的指控,认定跨洋列车(Ferrocarril del Istmo de Tehuantepec)脱轨事故中,司机、列车长与调度员负有直接责任。

FGR提交的专家报告指出,涉事机车均按计划完成维护,2025年铁路维护记录显示设备状态良好。

机车编号3027的交接报告记录,2025年11月27日交接时,燃料、润滑油、水质、安全设备及数据系统均正常,报告由机械部门与司机共同签署。

2025年12月28日事故发生时,列车长为费利佩·德赫苏斯·迪亚斯·戈麦斯,司机为埃米利奥·埃拉兹莫·坎特罗斯·门德斯,调度员为里卡多·门多萨·塞隆。该信息来自Ferrocarril del Istmo de Tehuantepec法定代理人圣地亚哥·穆尼奥斯·马尔克斯于2026年1月3日签署的文件。

法官指出,检方指控列车长费利佩·德赫苏斯超速行驶,时速超过每小时50公里;司机埃米利奥·埃拉兹莫与调度员里卡多·门多萨未启动紧急制动系统。

此外,检方称,埃米利奥·埃拉兹莫与费利佩·德赫苏斯均无有效铁路驾驶执照,其执照自2020年起已过期。

Ferrocarril del Istmo de Tehuantepec法定代理人圣地亚哥·穆尼奥斯·马尔克斯提交的另一份报告称,铁路基础设施维护依据公共工程合同FIT-GARMOP-OP-Z-06-2025执行,检查未发现缺陷。

该铁路公司另一名法定代理人奥尔加·莉迪亚·拉腊·坎西诺提交了两份道砟质量报告:一份采样于2025年3月15日,地点为瓦哈卡省拉古纳斯区奇韦拉站(Z PK 227+100);另一份采样于2025年8月16日,地点为同省拉古纳斯区拉马塔站(Z PK 242+350),两份报告均未发现异常。

2025年12月30日出具的医学鉴定报告(编号10391与10390)显示,司机埃米利奥·埃拉兹莫·坎特罗斯·门德斯与列车长费利佩·德赫苏斯·迪亚斯·戈麦斯体内未检出毒品或精神类药物。

位于恰帕斯州辛塔尔帕的联邦法官签发逮捕令,认定调度员里卡多·门多萨·塞隆因未启动紧急制动系统,构成事故共犯。

墨西哥华人网(mxhuaren.com)新闻总社提示:跨洋铁路连接瓦哈卡与恰帕斯,是华人货运与出行常用路线。此次事故责任聚焦于人员资质与操作违规,提醒在墨华人注意铁路运输安全,避免搭乘非正规或超期运营的列车服务,尤其在夜间或偏远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