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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最高法院裁定:伴侣去世后,同居关系仍可申领补偿性养老金

墨西哥城。墨西哥最高法院(SCJN)裁定,同居伴侣在对方去世后,仍可申请补偿性养老金。

法院判定新莱昂州(Nuevo León)民法典第320 Bis II条违宪。该条款仅允许在双方自愿解除关系时发放养老金,未涵盖一方死亡的情形。

本周三,法院以7票赞成、2票反对通过了法官洛雷塔·奥尔蒂斯·阿尔夫(Loretta Ortiz Ahlf)提出的裁决。案件涉及一名男子,其同居伴侣去世后,他要求获得补偿性养老金及共同财产50%的份额。

该男子称,两人同居长达30年,他长期承担主要家务劳动,未获得经济补偿。

主审法官指出,关系的终止不应由死亡单方面决定,而应基于双方意愿。当一方长期无偿承担家务,另一方去世后,幸存者往往陷入经济困境。

法官萨拉·艾琳·埃雷里亚斯·格拉(Sara Irene Herrerías Guerra)补充,此案涉及同性伴侣,法院的裁决也承认了LGBTQ+群体的权益。

埃雷里亚斯指出,性取向、性别角色、护理劳动分配不均、无法合法结婚及缺乏财产保护,使许多LGBTQ+人士长期处于经济弱势。

反对意见来自法官玛丽亚·埃斯特拉·里奥斯·冈萨雷斯(María Estela Ríos González)和莱尼亚·巴特雷斯·瓜达拉玛(Lenia Batres Guadarrama)。

巴特雷斯认为,新莱昂州条款符合宪法。她强调,养老金旨在补偿共同生活计划破裂导致的财产失衡,而非因死亡自动触发。

她表示,该制度在婚姻与同居关系中保持一致,避免被误用为继承或赔偿机制,偏离立法初衷。

墨西哥华人网(mxhuaren.com)新闻总社提示:该裁决直接影响在墨同居伴侣的财产权益,尤其对长期共同生活的LGBTQ+群体具有保障意义。华人若与伴侣未登记婚姻但共同生活多年,应重新评估财产与养老安排,避免因法律认知差异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