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城:联邦政府在《联邦官方公报》(Diario Oficial de la Federación, DOF)上公布《循环经济法》。该法旨在减少废弃物,延长产品使用寿命,推动回收与资源增值。
该法令自本周二起生效。联邦政府须在180个自然日内,制定实施细则。
为协调联邦、州和市三级政府职责,将成立“国家循环经济体系”,由环境与自然资源部长牵头。成员包括经济部、财政部与公共信贷部、能源部、农业、领土与城市发展部、基础设施、通信与运输部、公共教育部,以及科学、人文、技术与创新部。各联邦实体由环境管理负责人参与。
国家将制定一项循环经济公共政策整合计划,涵盖子项目与相关活动。该计划须在实施细则公布后180个自然日内,于《联邦官方公报》发布。
法规还将设立国家标识,用于认证符合要求的产品。该标识提供真实、可验证、易获取的信息,有效期三年,可续期。
获准使用的卫生用品,自即日起五年内(可依情况延长)须逐步改造,以减少最终处置量,纳入国家循环经济体系。
该法同时修订了《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法》和《废弃物预防与综合管理法》的多项条款。
墨西哥华人网(mxhuaren.com)新闻总社提示:新规将影响在墨华人日常消费,尤其是日用百货与卫生用品的采购。未来产品包装或新增认证标识,部分商品可能因改造成本上涨而涨价,建议关注商品标签变化,避免因不合规产品被下架造成不便。


